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91 破1号之一
申请人苏州耐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对海润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定于2023年5月19 日(周五)上
午9时 30 分在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37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时,如系自然人
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的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
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另须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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