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发树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8,778,367 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 8.16%。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26,607,339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为 17.58%,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陈发树先生直接持有新华都集团 76.87%的股权,通过厦门新华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新华都集团 16.82%的股权,陈发树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目前主要职务为新华都集团董事长、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发树先生以个人单方面担保方式无偿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 14 亿元(不含本次)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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