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天康转债”转股价格为:7.39元/股

调整后“天康转债”转股价格为:7.4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4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亿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48号”文同意,公司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康转债”,债券代码“128030”。

根据相关规定和《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6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天康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25元/股。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7月4日起由原来的8.25元/股调整为8.15元/股。

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0日起由原来的8.15元/股调整为8.05元/股。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5日起由原来的8.05元/股调整为7.85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天康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9日起由原来的7.85元/股调整为7.39元/股。

二、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1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7,449,664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将于2021年12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7.45元/股。以截至2021年12月6日公司总股本1,076,336,641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53,786,305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天康转债”转股价格将由原7.39元/股调整为7.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2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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