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蒂,今天不说坐稳扶好了,说一下这个大宗交易的背后。

1、机构间利益互换,作为交换方私下达成协议,A方把手中的剩余获利筹码低价转让给B方,B方作为新的控盘方控制股价,在一定高度获利后,AB双方以协议约定分成。

2、庄家换庄,基本类似上一条,区别是不再利益分成。

3、合作方与公司作为交换条件购入合作方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剩余资金炒股,公司与合作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收购公司部分股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权或得到公司成长红利,这中间不排除利益输送。

4、前股东不看好公司未来,股权转让给新的合作方。

【注意事项】

1、大宗交易半年内不能上市流通,这期间注意股价波动,越到交易后期越要小心,先跑为敬。

2、大宗交易股份是否超过流通股的5%,如果超过,半年后就算流通也需要减持公告,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后减持执行。

3、注意中报十大股东变化,如果邀约收购或其他方面公告,以公告为准。

4、如果大宗方未超过5%的流通票,半年后卖出将不受证监会有关条款限制。


如有未尽,请补充,谢谢!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