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为什么在证券法律健全的情况下,仍存在部分公司财务造假、故意虚增收入、利润的情况下仍被批准上市?请结合你们的技术团队,不限于专业人士、大数据分析,说明你们的做法,和对股民的保护措施!
2、制定 5%、10%和 20%的涨跌幅度的依据是什么?按照此比例计算个股跌的幅度总比涨的幅度多,这是什么?可以按照行业和环境保护角度阐述。
请你们公司就上面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法律顾问审核后发表意见,在 5 月 31 日前将有关材料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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