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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媒介5月19日讯,新开普(300248)5月1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的通知,其收到潍坊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算。

新开普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控人上月被刑事拘留

4月24日晚,新开普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刑事拘留的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家属的通知,杨维国先生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当晚,新开普紧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生未能出席,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在杨维国先生被调查期间,由董事李玉玲女士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暂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由副总经理杨长昆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

关于杨维国为何遭刑事拘留,据后续的媒体报道,新开普有关人士回应称,“应该还是五年前马明海内幕交易的事件”。

五年前旧案

山西监管局官网显示,2021年1月5日,山西局发布了《马明海、李晖内幕交易新开普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

2018年8月10日,新开普董事长杨某国带队赴杭州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宝的母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与蚂蚁金服副总裁、支付宝总裁倪某军等会面,主要讨论双方的业务合作以及下一步的投资合作。

2019年1月7日晚间,新开普披露的相关事项,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一项及第八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其中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涉事项为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9年1月7日。杨某国为新开普董事长,在上述事项推进中参与、讨论并决策,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明海、李晖交易“新开普”的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与新开普公开披露的信息明显背离,交易行为存在明显异常,且其未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

经查,马明海与杨某国是2012年清华EMBA的同学,合作密切;两人有共同投资的公司,且有大额债权债务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马明海与杨某国有见面和电话联络。

高校信息化龙头

资料显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注于校园、政企软件应用与智能终端的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国内高校信息化龙头公司;其信息化业务覆盖国内千余所高校,市占率超40%。

年报显示,2022年,新开普实现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5.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30.18%。

2023年一季报显示,新开普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同比下降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1518.61万元,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


值得一提的是,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马明海仍为新开普十大股东之一,持股比例2.35%。

目前,新开普的总市值约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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