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佛冈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规范化建设。

  佛冈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部分哺乳期妈妈在公共场所哺乳存在一定窘困,遂邀请县妇联共同实地走访辖区内规模较大、人流量较多的医院、客运站、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摸排调查母婴设施建设现状。

  经调查发现,佛冈县域内部分客运站、公园、旅游景区、机关窗口单位尚未建立服务功能适宜的规范母婴室,已建成的母婴室也存在基本设施配备不足、面积不达标、导向标识不规范、无哺乳隐私遮挡等多方面问题,无法满足哺乳期女性和婴幼儿需求。

  佛冈县检察院立即与县妇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就辖区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座谈磋商,并初步达成共识:由相关单位对不完善的设施配置进行整改,并配备专人日常维护管理,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动态掌握整改进程。

  佛冈县检察院分别向5家职能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及时采取措施;对正在筹建的母婴设施加大建设力度,保障母婴基础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提高公共场所母婴室服务水平,为婴幼儿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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