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600701)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

工大高新基本面转好,或利于投资者索赔。此前,在2020年10月,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前期,已有部分投资者收到哈中院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该案索赔时效将于2023年10月届满,留给投资者的时间仅剩下四个月。

区间为:2015年12月1日到2018年7月23日之间买入工大高新股票,并且在2018年7月23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此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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