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强化绿色发展领域民间投资支持”部分提到: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项目,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按程序给予0.05元/千瓦时—0.3元/千瓦时的资金支持。

鼓励民营企业投建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高水平换电站等示范项目,对充电设备给予30%—50%的设备补贴,对充电站点和企业给予0.05—0.8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落实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免收电力接入工程费等措施,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海在2022年已经开始补贴政策,本次《支持民间投资》文件的补贴力度并未有太大变化。

上海市发改委于2022年9月29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办法》规定:

设备补贴:2022年建成并经认定的出租车充电示范站,给予充电设备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2022年及之后建成经认定的A类共享充电示范小区,给予充电设备金额50%的财政资金补贴;

度电补贴:市级平台考核,按不同星级给予0.05-0.8元/kWh的补贴。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昨日新发布的《支持民间投资》文件在充换电设备方面的支持力度与2022年9月发布的《办法》基本一致,增量内容有限,但充电桩作为绿色低碳发展的相关赛道,值得积极关注。

资料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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