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珑移动”)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主营业务为手机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外协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天珑移动除了存在盈利主要靠退税、大品牌对销售冲击严重、产品潜藏专利权风险等诸多问题,还存在信披不实,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高新资质存在质疑等问题。
带着疑问查阅了相关资料之后发现,2007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上海工商网发布的上海流通领域手机质量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深圳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天珑”商标的LTN9型号手机存在主/被叫信息显示不正确的故障,天珑移动的产品因质量问题“黑名单”上榜上有名。
深圳天珑移动技术有限为深圳天珑移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产品因质量问题上了“黑名单”,公司不但没有在招股书上进行披露,而是在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从未出过质量事故,也未因为质量问题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公司均能及时有效与客户进行沟通,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并快速有效解决质量问题,未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某证券保荐人表示,证监会对虚假信披的处罚很严格。去年,证监会就因信披存在重大遗漏,信披不实,撤销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决定,并要求胜景山河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
深圳天珑移动于2009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2011年),2011年底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到期。2009年—2011年公司享受的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税收优惠分别为898.93万元、3059.50万元、2516.72万元,税收优惠占净利润比重分别为10.68%、15.74%、12.35%。
对此,公司不得不在招股书上承认,2012年能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净利润的影响力。2007年-2011年,公司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二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2012年公司不能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将按2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净利润)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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