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报信披不准确、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 海陆重工及三位董监高收证监局警示函

海陆重工于6月2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元生、王申申、张郭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海陆重工存在:一是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5月30日,海陆重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经查,前期海陆重工对并购宁夏江南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部分或有对价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确认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根据规定,相关或有对价在2020年初应当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相关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并不再核算相关股份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海陆重工在前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对相关或有对价确认及计量不审慎,导致更正前的2020年第一季度至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的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徐元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申申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二是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2019年海陆重工向关联方张家港华兴合力能源有限公司提供4800万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占当期净资产的2.54%。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海陆重工前期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披露,直至2020年4月28日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徐元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郭一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对海陆重工、徐元生、王申申、张郭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金牛化工董事长郑温雅因涉冀中能源违规问题责任人被证监局警告罚款20万元

近日,金牛化工接到董事长郑温雅的通知,获悉其收到河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董事长郑温雅在冀中能源任职期间,因冀中能源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河北证监局决定将郑温雅作为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

销售合同纠纷被以借款法律关系提起诉讼 中国出版控股子公司被冻结资金246万元

近日,中国出版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等材料,江苏紫霄纸业有限公司以民间借贷纠纷作为事由提起诉讼。

江苏紫霄纸业有限公司称:江苏紫霄纸业与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至2019年共计签署多份《销售合同》,中版联向江苏紫霄纸业采购纸张,并且约定如中版联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江苏紫霄纸业支付全部或部分货款,则应按照货款总额百分之一的标准支付每月的迟延违约金至付清全部货款时止。江苏紫霄纸业认为本案实际法律关系很大可能是借款法律关系,以借款法律关系提起诉讼。

江苏紫霄纸业请求:(1)中版联、中物永泰纸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紫霄纸业返还借款60,507,661.37元及相应利息(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月1%的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中版联向江苏紫霄纸业支付律师代理费560,000元;(3)中版联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

江苏紫霄纸业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根据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苏0102民初6451号),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中版联名下价值6100万元财产。根据中版联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实际冻结资金金额为2,459,498.91元。

本案一审开庭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华嵘控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拟并购开拓光电100%股权

华嵘控股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开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3年6月2日,公司与开拓光电签署了《重组意向协议》,约定公司拟向开拓光电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开拓光电100%的股权,具体交易事项以各方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核心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超过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会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有关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5日(周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开拓光电主要从事光纤敏感环组件、能量光纤器件、光纤传感器等特种光纤器件、传感组件及系统的研制、生产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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