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龙头又有新突破!新能源车充电时长的痛点,是不是可以因此得到解决呢?
2023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有消息表示,某款车型快充效果将达到充电不到10分钟,续航超过400公里。我国幅员辽阔,北方的冬天,由于温度较低,导致新能源车掉电快。

冬季焦虑、里程焦虑、补能焦虑一直以来都是新能源车的核心痛点。如果这款电池真的能解决这个问题,那么新能源车的实用性将有进一步的提升,应用场景也可以变得更加广泛。

但我们同时需要关注这项技术的局限性,一是充电桩这类基建的未来布局情况,二是新技术电池的价格水平。对此项技术的发展,我们持续保持关注状态。

我是李宜璇,银华新能源新材料基金和银华全球新能源车基金的基金经理,点击关注,获取我的更多热点资讯和行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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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李宜璇履历: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2018.03.07-2021.02.25)、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2018.03.07-2020.12.31)、银华文体娱乐(2018.03.07-2021.01.13)、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发起式(2018.03.07-2021.02.25)、汽车(2021.6.24-2021.12.21)、光伏50(2021.1.5-2022.6.29)、影视ETF(2021.2.9-2022.6.29)、有色金属ETF(2021.3.10-2022.6.29)基金经理。现管理基金如下: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2017.12.25起)、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A/C(2018.3.7起)、银华恒生国企指数(QDII-LOF)(2021.1.1起)、新经济ETF(2020.9.29起)、银华食品饮料量化A/C(2020.10.29起)、沪港深500ETF(2021.2.4起)、港股通消费ETF(2021.5.25起)、食品ETF(2021.10.26起)、港股科技30ETF(2022.1.17起)、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QDII)A/C(2022.4.7起)、银华专精特新量化优选A/C(2022.7.20起)。

温馨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您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银华全球新能源车量化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受到各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法、汇率、交易规则、结算、托管、境外证券市场以及其他运作风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本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本基金所投资的国家或地区也存在采取某些管制措施的可能,如资本或外汇管制、对公司或行业的国有化、没收资产以及征收高额税收等,从而对基金收益以及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适用不同法律、法规的原因,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某些投资行为在部分国家或地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从而使得基金资产面临损失的可能性。详情可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六、本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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