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实控人赵丙贤、陆娟夫妇离婚案一审判决 公司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近日,沃华医药接到实际控制人赵丙贤先生的通知,获悉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日就赵丙贤先生、陆娟女士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作出(2020)京0112民初24088号民事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对双方共有财产之一——双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平均分割,于一审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中证万融持有公司290,146,36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2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赵丙贤持有中证万融80%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陆娟持有中证万融20%的股权,未在公司任职。赵丙贤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送达后,并不立即生效,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截至公告日,上述十五日的法定上诉期尚未届满,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暂不涉及股份分割及权益变动相关事项。赵丙贤先生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上诉及后续的进展和结果。

赵丙贤提起上诉后,若二审判决维持一审该项判决,则一审判决的该项判决生效。届时赵丙贤和陆娟将平均持有中证万融股权,如双方意见分歧,其中任何一方均无法支配中证万融所持公司的表决权,进而控制公司,因此,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重大变化,由有实际控制人变为无实际控制人。若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的该项判决,予以改判,则一审判决的该项判决将不生效,届时公司控制权有无变化将视二审改判情况而定。

报道称拓维信息创始人对妻子长期家暴

6月14日有媒体报道,拓维信息创始人宋某对妻子长期家暴,曾殴打致断了七根肋骨,遭刑事立案后取保。大河财立方记者致电拓维信息证券部,对方回应:“宋总现在不在上市公司任职,目前公司不便做任何回复。”

康欣新材两位董事正副总经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证监局警示函

康欣新材股东郭志先、李洁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郭志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李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2年4月21日,郭志先作为康欣新材董事、总经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85,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2022年4月30日,康欣新材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郭志先在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李洁作为康欣新材董事、副总经理,与一致行动人郭志先,合计持有康欣新材10.35%的股份。2022年4月21日,李洁与郭志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676,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2022年4月30日,康欣新材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李洁在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同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前1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郭志先、李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启迪环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金额3531.34万元

启迪环境前期部分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公司全力筹措资金以履行判决义务,但目前仍有部分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执行金额353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

加加食品控股股东卓越投资被万向信托向法院申请破产审查

6月13日,加加食品关注到网络媒体流传信息,显示万向信托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破产审查。经向控股股东卓越投资核实,同时与长沙中院电话核实了解相关情况,万向信托对卓越投资的破产申请尚在长沙中院审查程序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卓越投资暂未收到长沙中院任何相关法律文书,法院是否受理该申请尚不确定。

截至公告日,加加食品控股股东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全部为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卓越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1%。卓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216,4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公司短期内多次对年报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汉马科技收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汉马科技于6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财务数据调整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6月13日,汉马科技提交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二次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由于上海索达三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拟将账面价值4075.19万元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对2022年年报补充计提折旧费用344.79万元。另外,公司在前期问询函回复中已因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不当补充计提89.14万元。公司近期多次对年报财务数据进行调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现向汉马科技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监管要求:

一、请汉马科技全面、充分再次自查本期及前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是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否存在其他需要对本期及前期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事项。如涉及,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并对相关财务报告更正调整,依法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二、请汉马科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规则要求,再次核实在年报审计、问询函回复过程中审计、核查程序的完整性、规范性,审计证据获取的充分性及已出具审计意见、鉴证报告的合理性、审慎性,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切实依规履行中介机构职责。

三、前期,汉马科技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核实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是否依法依规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请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确认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虚构应收账款收回等问题 ST国华及三高管被证监局责令改正及警示

国华网安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翔、财务总监陈金海、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彭瀛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黄翔、陈金海、彭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国华网安存在:一、虚构应收账款收回。2020年、2021年,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深圳爱加密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第三方代付回款最终来源于业绩补偿义务人,构成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2019年起,公司采购的部分设备作为发出商品一直存放于供应商仓库,公司对该批存货管控有限且没有明确的后续销售计划,存在减值迹象,截至检查日公司尚未计提减值,影响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准确性。三、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不审慎,2021年年报中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在董事会会议记录管理、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管理、董事选任、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2019年4月至今,黄翔担任国华网安董事长兼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9年6月至今,陈金海担任国华网安财务总监,对虚构应收账款收回、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等事项负有主要责任;2014年4月至今,彭瀛担任国华网安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国华网安收购智游网安的交易对手方和业绩补偿义务人,对虚构应收账款收回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华网安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黄翔、陈金海、彭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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