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研究的结论是紫鑫不是怕不重整,而是怕重整,这个逻辑前提下,没法建立头寸;三板的规则是重整要停牌,所以三板的重整不存在交易性机会,统统是投资型的逻辑;我们重新结构了紫鑫的关键要件,公积金1块1,总股本13亿,总负债80个亿;我们认为债权人在三板如果债转股,这个转股价格不可能和主板相当,如果重整主要投资人的转股价格是0.5-0.8元,那么债权人的转股价不大可能高于3元,80个亿需要抵押品拍卖、偿债和转股结合,问题的关键在于重整投资人的转股价是水下的价格,偿债乖离率相当高,怎么弥补?必须高比例转股,而现在公积金是1块1毛多,转不了足够的股份,这时候如果5股缩1股,总股本变为两亿多股,公积金达到6元,这样5缩1再10转60,总股本仍不超过20亿股,但是很好的解决了债权人的转股诉求,三板超高溢价转股债权人怎么可能同意呢?3元转已经非常厚道了!这样投资人们拿到近10亿股,债权人们拿到近8亿股,所有债务清零,5年后重新上市,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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