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大洲回复了年报问询函。我们认认真真的打印出来,一字一句的仔细研读,不得不敬佩大洲的高层及第三方机构能完全充分的逐一提问有依有据的给予详尽回复。但是,没有一并公告摘帽停牌,就意味着还有二次问询或关注函。
结果,很快的深交所由给公司出具二次问询函,要求22号前回复。
我们就纳闷了,回复函已经很清楚的回复了二次问询函中的问题,为什么你深交所处置部门都看不懂还是没抓住要点主题?语文都交给了老师么?还是因为真的看不懂,最后烦劳的请公司再次对看不懂的问题进行一次复述作为(他们)看不懂的背书,一次来推卸责任?
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二次问询的问题,明天一天都能组织控股股东(承诺文件电子版传递)、公司高层,会计事务所、律所多方完成回复(不需要真等到22号前回复),股友们不必担心。
大洲的这个二次问询函,就好比我们正在做的ST国华和已经获利出局的御银,也是接到二次问询,都是能回答的问题下不必要慌张,但是盘面会给不明真相的散户带来恐慌杀跌影响,对于中大户或专业私募,还会低吸,权当捡钱。[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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