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很快的深交所由给公司出具二次问询函,要求22号前回复。
我们就纳闷了,回复函已经很清楚的回复了二次问询函中的问题,为什么你深交所处置部门都看不懂还是没抓住要点主题?语文都交给了老师么?还是因为真的看不懂,最后烦劳的请公司再次对看不懂的问题进行一次复述作为(他们)看不懂的背书,一次来推卸责任?
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二次问询的问题,明天一天都能组织控股股东(承诺文件电子版传递)、公司高层,会计事务所、律所多方完成回复(不需要真等到22号前回复),股友们不必担心。
大洲的这个二次问询函,就好比我们正在做的ST国华和已经获利出局的御银,也是接到二次问询,都是能回答的问题下不必要慌张,但是盘面会给不明真相的散户带来恐慌杀跌影响,对于中大户或专业私募,还会低吸,权当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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