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增资河南分公司是有问题的,既然都想混改卖公司了,正常操作应该不断的减资,把资
这个增资河南分公司是有问题的,既然都想混改卖公司了,正常操作应该不断的减资,把资产转走才对,为啥还要增资?是别人收购你,不是你去收购别人。这个是不合理的!好比业主要准备卖房了,应该把房里的东西家具电器这些都尽量搬走,不留给买房的人,这才符合人性呀。难道我卖房方,都要卖房了,还不断的把房子搞精装修,买新家具电器,送给买房的人?这不是卖方有点傻?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卖房子的,根本就不想卖,想自已长住,这才符合正常逻辑。也就是说海王大股东根本不会卖公司,不会搞混改,这个说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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