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 刘 钊 熊 悦


全面注册制下,退市新规威力正在不断显现,A股新陈代谢进一步提速。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25日,今年已有9家公司因触及各类退市情形而从A股摘牌,20家公司处于退市整理期,*ST弘高、*ST宏图等多家公司已提前“锁定”退市终局。此外,还有64家公司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今年以来退市公司数量再创新高。

“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落地和常态化退市机制逐步完善,A股退市将呈现应退尽退、加速出清的态势,同时有进有出、优胜劣汰、价值投资的特征也将进一步显现。”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退市数量继续增加

A股退市按下加速键始于2022年,这一年是新证券法正式生效实施,以及退市新规推出的第二年。Wind数据显示,2022年A股退市公司数量达50家,超过此前两年的退市量总和,新规清退机制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程度彰显。

今年6月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出席第十四届陆家嘴论坛时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会同有关部委和地方党委、政府,强化扶优限劣,切实把好市场入口和出口两道关,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常态化退市机制落地见效。

多位专业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全面注册制改革落地和常态化退市机制建立的背景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良性资本市场运作机制将进一步发挥效能,预计今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将继续创历史新高。

为何今年以来退市公司数量继续增加?申万宏源证券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告诉记者,一方面,上市公司去年的业绩普遍不是特别理想,加上股市走势较弱,所以使得因财务指标、交易因素等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有所增加,其中以达到“一元退市”标准的面值退的情形尤其突出;另一方面,从更深层次的背景来看,这与A股市场的投资理念逐步趋于理性有关。过去“炒差”“炒小”“炒壳”的情况于近年来得到较大改观,劣质公司无人问津,促使这类公司应退尽退。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推进,相应的常态化退市机制逐步形成,市场优胜劣汰功能进一步完善,加速了低质企业出清,促进A股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同时,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形成,促使上市公司越来越注重市值维护和脚踏实地合法经营,并聚焦主业,做好更长远的战略规划。”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

面值退市案例较多

根据沪深交易所于2023年2月新修订的退市规定,退市分为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其中强制退市又包括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四类情形。

据统计,今年已摘牌的9家公司中,6家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2家属于财务类强制退市,1家属于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可以看到,今年因触发交易类规则而退市的案例占比超过一半,和上年相比,这一退市情形格外突出,且多数公司属于面值退市。比如,已经退市的*ST宜康、*ST蓝光、*ST金洲、*ST西源、*ST荣华、*ST凯乐均触及“一元退市”红线。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上市公司年报研究中心主任叶小杰认为,面值退市是一种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退市方式,这种退市方式面临的争议较小,且经过市场综合博弈,效率较高。另外,面值退市贯穿全年,而财务类退市通常在年报披露之后才会启动,因此,面值退市数量增加也情有可原。“预计未来面值退市的情况还会继续增加,因为这符合市场化的逻辑,有助于加快退市进程。”叶小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从行业角度来看,今年以来地产公司扎堆退市的现象较为显著,其中,面值退市情形较多。“在环境氛围不佳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会促使竞争力不足的地产公司退市。”田利辉表示,经过沉淀的、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地产公司将继续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的股票没有退市整理期这一环节,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发出的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如果不申请听证,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并予以摘牌、终止上市。因此,相比于其他退市情形,交易类强制退市流程较短、速度较快。

财务类强制退市也是A股常见的退市情形之一。9家已摘牌公司中,吉艾退、科林退皆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告别A股。

此外,20家处于退市整理期的公司中,除退市紫晶和退市泽达属于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外,其余18家均属于财务类强制退市,占比九成。

维护好投资者权益

上市公司是实体经济的基本盘,也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田利辉认为,加快劣质上市公司出清、建立退市常态化机制,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性举措之一。全面注册制下优胜劣汰机制是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机制之一,能够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在“该上则上”和“应退尽退”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会开展价值投资、专业投资和长期投资,市场也会形成资源优化配置的新生态,进而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繁荣和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专家表示,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积极化解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的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让市场实现高效的优胜劣汰更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加大退市力度、加快清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的大趋势不可逆,而加强对退市公司的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性也更加凸显。

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设置与退市公司风险状况相匹配的投资者准入要求,与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安排有序衔接,防范风险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扩散。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认为,退市后股票的处置方式与投资者保护是重要的问题。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交易所的指导和相关公告,了解退市后股票的具体处置方式,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退市股票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提供投资者教育和赔偿机制,维护投资者权益。

“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建立和完善还应重视投资者保护协会职能机构的搭建以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首席投资顾问邢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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