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本溯源,美国是FOF基金的历史发源地,探究其FOF基金一路走来的发展历程对于理解我国FOF的发展历程有重要意义。这一期,让我们一起走进FOF是怎么一路走来的。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4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确立了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制度框架,这也给未来我国养老FOF带来了无限发展空间。随着FOF走进我们的视野,这样一个新兴并快速发展的产品或许还有很多投资者并不了解。总体来看,我国FOF基金发展起步晚于海外市场。美国则是FOF基金的历史发源地,其FOF市场从规模、种类、运作模式、市场成熟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性和代表性。因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让我们先来走进FOF在海外市场的发展历程。


一、海外公募FOF基金的发展

FOF起源于美国市场,经历了萌芽期、发展期、爆发期。根据美国ICI的定义,FOF(Fund of Funds)是指投资于其他共同基金的一种共同基金,而美国公募FOF的风格则取决于其所投资的底层共同基金的类别和风格特征。FOF可以应用于股权投资市场、共同基金(公募基金)市场及对冲基金(私募基金)市场。早在1969年,罗斯柴尔德家族便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只FOHF——“Leveraged Capital Holdings”,而PE-FOF和共同基金FOF于70、80年代开始萌芽。

萌芽期

历史上第一只证券类FOF基金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由先锋基金(Vanguard)于1985年推出。该基金的70%资产投资于股票类基金,30%投资于债券类基金,其投资标的均为该公司旗下的基金。由于该基金首次采用FOF的运作模式,为投资者简化了复杂的资产配置,因此这只基金一经推出就备受关注,同时也带动了先锋基金公司旗下的其他基金的销售。至此,FOF基金正式进入人们视野,开启了萌芽阶段。

此后在FOF推出的第三年,1987年10月19日,又是魔咒般的黑色星期一,美国股票市场暴跌崩盘。股市跌入谷底也迫使投资者开始重新审视如何规避系统性大风险,他们意识到只有选择多样的基金并且合理地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配置才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由此,在这种市场的影响下,投资者对基金多样性需求的提升也进一步促进了FOF的发展。

发展期

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企业养老金计划逐渐从固定待遇型计划(DB Plan)向固定供款计划(DC Plan)转变。DB plan侧重于雇主承诺的最终将支付的福利而DC plan侧重于目前对该计划的贡献,即雇员或者雇主每年可以向雇员的退休金账户里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但是退休后的收益取决于所选投资的方式以及投资获得的收益。例如比较典型的401(k)计划就是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建立的完全基金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制度上的改变直接促进了更多养老金计划的入市并推动了FOF的蓬勃发展。同期,为了更有效地分配金融市场中的资本,美国于1996年修订了1940年以前通过的投资公司法案,并推出了国家证券市场改善法案(NSMIA)。NSMIA还取消了对基金公司发行FOF产品的相关限制,为FOF的发展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这也进一步促使了FOF产品发行步入发展成熟期。

爆发期

进入2000年以后,美国FOF进入了一段爆发式的增长期,在2002之前的美国FOF基金资产规模占共同基金市场总规模不到1%,而截止2019年底,该比例已经上升至10%,其快速发展的程度超过了公募基金行业的平均水平。经过了1990年之前的发展萌芽,以及1990-2000年之间一系列的政策改革和市场变化后,FOF基金在美国市场终于发展成熟并爆发式增长。

二、我国FOF基金的发展

与海外市场相比,我国FOF市场起步要晚许多,而我国类公募FOF基金的发展历程在真正实现公募基金破冰之前,经历了由盛转衰的过程。

2005年

招商证券于2005年5月25日推出了我国首只FOF类券商资管产品——“招商基金宝”,募集规模达13.58亿。自此,诸如光大证券华泰证券等各大银行券商相继推出此类FOF产品。

2009年

2009年以来,我国FOF产品趋于多样化。国内最早的私募FOF基金是以阳光私募的形式出现的,因为在2014年以前私募机构无法发行自己的私募产品。深圳市柏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委托中融国际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平台发行证券类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标的是权益类投资。这就是最早的私募FOF,实为TOF(Trust of Fund)。

2010年

券商FOF在2010年新设产品达18只并触及发展巅峰后开始由盛转衰,同期银监会对于银信合作叫停导致银证合作需求增加。

2012年

券商FOF达到发展巅峰后一路下行。2012年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办法》提出适度扩大资管投资范围与资产运作方式,这大幅扩宽了券商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并且减少了投资的限制。该新政直接导致了通道类为主的定向资管计划和资金池业务的激增,而FOF集合资管受到冷落。加之市场表现不佳,该年没有FOF新产品发行。

至此,我国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募FOF产品,直至于2014年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才使得公募基金实现了破冰。

2014年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7月7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并在其中第四章,第三十条(五)明确规定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基金”。该管理办法也于同年8月8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是首次从法律角度正式提出了公募基金FOF的概念,确立了公募基金FOF的法律地位。

2016年

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奠定了公募基金FOF未来发展的法律基础,未来FOF发展拓宽了空间。

2017年

6只公募FOF基金于2017年9月8日获得了首批FOF批文,预示着首批公募FOF即将诞生。次年,第二批的3只FOF产品获批,审批自此提速。

FOF基金聚焦大类资产配置,已经逐步走进投资者的事业,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尤其是在养老制度的推动下,养老改革或将助推FOF基金腾飞发展。

2018年

为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规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养老目标基金)的运作,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2月11日颁布了《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了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形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运作。至此,各大基金公司陆续发行各类普通FOF产品以及养老FOF产品。

至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募基金管理人已经累计发行440只FOF产品,总发行份额达2567.21份,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东方红欣和积极3个月持有混合(FOF(OTCFUND|018511)$$东方红欣和积极3个月持有混合(FOF(OTCFUND|018511)$$东方红欣和平衡两年混合(FOF)(OTCFUND|01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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