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皇氏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7月20日,深交所向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嘉棣、王婉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情形:2021年9月15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宾阳县人民政府、长江三峡集团重庆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农光互补及新型万头奶水牛乡村振兴示范园项目投资协议书》。2022年4月,经各方协商同意相关协议解除。2022年6月,皇氏集团与宾阳县人民政府、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重新签订有关投资协议书。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投资项目的协议解除、合同主体变更等相关进展情况,迟至2022年8月23日才在公告中对涉及情况予以披露,未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公司董事长黄嘉棣、董事会秘书王婉芳对你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每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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