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业务纠纷上法庭的不少,但收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么长的title的,着实令人好奇公司踩了什么雷点。近日,新三板公司太湖股份(430460)便披露了实际控制人收到检察院提起上述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施泉荣、施美华、郭涛等非法倾倒工业废水的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众所周知,工业类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向来是国家监管的重点,同时也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一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太湖股份倾倒工业废水这样“顶风作案”令人不解,更不可取!

因此,吴江区检察院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逾期本院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告 )

太湖股份是新三板基础层公司,2014年1月挂牌,全称“苏州太湖电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电机、变压器客户提供系统化的绝缘材料,产品全面涵盖绝缘漆、表面漆、柔软复合材料、云母制品、玻璃钢制品和层压制品等绝缘材料及风电、高压和高效节能电机线圈。太湖股份实控人施泉荣1947年出生,今年76岁,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


(施泉荣简历)

太湖股份2022年年报显示,施泉荣持有公司60.936%的股份。施文磊系施泉荣之子,持有公司 14.667%的股份,目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晓风系施泉荣的女婿,持有公司 14.667%的股份;欣达投资持有公司9.276%的股份,系施泉荣控股的公司。施泉荣、施文磊与徐晓风共同持有太湖股份99.546%的股权,施泉荣、施文磊与徐晓风共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显然,这也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遇到这样的尴尬场景,太湖股份打出了年纪牌称,本次事件为第三方非法倾倒导致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泉荣先生因年龄较大,已不再从事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有稳定的管理体系和成熟的治理结构,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当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只是,建立在家族利益之上的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是否成熟,是否有效,唯有内部人才知道。但是就这次环保方面的管理来看恐怕未必如此。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具有程序性诉讼实施权的检察机关在针对特定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附带向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提起,请求判令致使公益利益受到损害的有责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被告人可能承担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造成的损失、生态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此次太湖股份非法倾倒工业废水的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吴江区检察院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续很有可能需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造成的损失、生态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在国家对环保的严监管要求下,太湖股份这次“顶风作案”的苦果对其生产经营是否会造成严重影响,后续客户及市场又是否会买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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