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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传!楼市迎免税重大利好?专家:乌龙!

证券时报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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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间,个人卖房减免增值税的消息在社交网络疯传,记者多方求证后发现,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

买卖房屋税费有新政?专家:乌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此次一揽子税收优惠,目的是通过全方位降成本,实现补短板,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意义重大。

记者注意到,此次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在支持消费提振信心方面,有多条关于购房环节税费优惠,其中就包括: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不过,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撰文指出,相关内容不属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多数内容属于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此次应该理解为对此类诸多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总结和再宣传,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

其中,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2016年《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2022年《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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