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蓝盾股份”)发布第6次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3年7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2022年8月19日,蓝盾股份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
因蓝盾股份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5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间买入蓝盾股份股票或债券(300297),并且在2021年12月30日当日及之后卖出该公司股票或债券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目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试图通过诉讼挽回损失的,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维权。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蓝盾股份退市是当前退市制度优化过程优胜劣汰的结果,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虽然蓝盾股份证券终止上市交易,但这不影响投资者基于蓝盾股份违法行为提起的索赔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已代理部分损失的投资者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案件正审理当中。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时效届满后将可能丧失胜诉权。
同日披露的,公司还收到监管局送达的警示函,因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披露的营业收入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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