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忠旺7月31日股东大会的几点疑问:

1、如果按照基于出资比例的表决方式,大股东一人持股占比就达70%以上。按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即可通过的话,大股东一人即有绝对控制权,是否严重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益;

2、大股东涉嫌虚假陈述不合理贷款,且与本案有重大利害关系,其股份是否应该被限制表决;

3、该通告是否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股东;

4、成为注册拥有人方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是否违反了只要持股,都有权力出席股东大会并投票的通识;

5、鉴于重整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表决是否应采用“人数决”,而非“资本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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