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发展改革委传来消息,为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10月1日起,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根据所确定的电价标准,以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标准为基础,高峰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元。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609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31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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