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本基金大部分资产投资于特定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

会计政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基金净值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引起基金

价格出现波动。同时,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能因为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而面临交易

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按照《基础设施基金指引》

要求,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和战略投资者所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期要求,在一定

时间内无法交易,因此本基金上市初期可交易份额并非本基金的全部份额。而且,基础设施基金目

前尚在试点阶段,整个市场的监管体系、产品规模、投资人培育均处于发展初期,可能由此导致交

易不活跃,从而存在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丧失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十二) 作为特许经营权类产品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

本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收费公路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

剩余期限内如本基金未扩募新资产,则已持有资产的账面价值逐年降低,进而导致基金净值逐渐降

低甚至趋于零。

(十三) 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 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收费公路类基础设施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所持项目区域经济发

展水平、行业政策、新增竞争性道路、自然灾害等因素都将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产生影响,进而

带来基金净值的波动。

(十四) 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存续期限为 40 年,而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的《武汉至深圳高速公路嘉鱼至通城段特许权

协议》(以下简称“《特许权协议》”) ,特许经营权剩余期限约为 24 年,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政府

有权无偿收回。在后续未成功扩募的情况下,存在基金提前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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