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征集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并且不低于第一大股东司法抵债取得上述股份的抵债价格。 |

 |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日|
|(2023 年 6 月 9 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13.04 元/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公司经审计每股|
|净资产值为 7.7329 元/股;第一大股东司法抵债取得上述股份的抵债价格为 15.113 元/股。因此本次转让价格不低 15.113 元/股, |

 |最终价格将依据相关法规,在比较各受让方报价的基础上,以资管计划最终权益持有人确认的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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