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7 证券简称:圣 济 堂 编号:2022-077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渔阳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5 日,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圣济堂”) 控股股东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渔阳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2022】16 号《关于对贵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2016 年,圣济堂(曾用名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渔阳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购买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济堂制药”)100%股权,
交易价格 19.7 亿元。渔阳公司与圣济堂就该交易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
据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期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业绩指标为圣济堂制
药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至少不低于 15,025.73 万元、21,023.08 万元、26,072.37 万元。
经查,圣济堂制药在 2016 年至 2018 年间业绩承诺实际完成率分别为
62.23%、84.93%、77.79%,3 年业绩承诺的合计完成率为 76.44%。根据协议约定,
渔阳公司应给予圣济堂相应的补偿,但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渔阳公司仍有
2018 年业绩补偿尚未完成,对应补偿金额为 27,835.01 万元,折合股份数量为
64,732,580 股。
渔阳公司作为圣济堂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方,上述行为已构成超期未
履行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渔阳公司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请
渔阳公司积极整改、切实履行承诺,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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