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SH600673)$  

两人内幕交易东阳光[股评]遭罚 董事长张寓帅舅舅亏损19万

 

  东阳光科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东阳光药内资股股份事项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不晚于2016年6月30日,内幕信息敏感期的终点是2016年11月15日。张某帅以及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阳光科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管理人员朱某伟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张某帅即为东阳光董事长张寓帅,张寓帅从2017年1月6日起担任东阳光董事长兼董事,并连任一届直至2021年4月15日。且张寓帅同时担任宜昌东阳光药业董事一职。

  其个人履历如下:张寓帅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院生物所所长;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研究院仿药所所长兼东阳光研究院副院长;2015年6月起至今担任宜昌东阳光药业董事;2017年1月6日起担任东阳光董事长。

  另一内幕信息知情人朱某伟为东阳光药前非执行董事朱英伟。2017年5月9日,东阳光药发布公告称,朱英伟因身体原因,提请辞去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员之职务。且朱英伟现任宜昌东阳光药业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

  截至2019年3月31日,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东阳光8.43亿股,持股比例为27.97%,为东阳光第一大股东;宜昌东阳光药业持有东阳光5.45亿股,持股比例为18.08%,为东阳光第二大股东,同时东阳光持有宜昌东阳光药业7.29%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78号)显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当事人龚彩霞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朱某伟存在密切通讯往来。2016年9月19日至11月8日,龚彩霞通过其本人名下的账户买入“东阳光科”31万股,成交金额197.71万元,盈利5.32万元。内幕信息知情人朱某伟于2016年9月6日知悉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龚彩霞”账户于2016年9月19日至11月8日连续买入“东阳光科”31万股,没有卖出,买入时点异常,买入意愿较强,买入行为高度异常,且龚彩霞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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