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房产10月17日讯,鑫苑服务与兄弟公司对簿公堂。

消息面上,昨日晚间,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就抵押事项收到仲裁裁决,要求鑫苑置业赔付相关损失。

(图源:鑫苑服务公告)

此前,鑫苑服务的控股股东鑫苑地产控股的一间子公司以及若干并非本集团旗下公司的贷款融资的抵押事项。

随后,鑫苑科技及鑫苑服务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交针对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的仲裁通知。据此,鑫苑服务要求收回公司就抵押事项而蒙受的任何损失及/或损害。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就仲裁作出日期为2023年10月13日的最终且具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

具体而言,仲裁裁决显示,其一,被索赔人鑫苑置业有责任立即向索赔人支付索赔人因被索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包括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02,380,000元、定期存款本金的利息损失人民币24,438,181.84元,以及索赔人因(其中包括)审核及调查事宜而产生的成本及开支合共港币3,592,725.37元;

被索赔人鑫苑置业应向索赔人转让若干非现金资产,并立即向索赔人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与仲裁庭所宣告的被索赔人提供的非现金资产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及被索赔人应承担仲裁费用。

对此,鑫苑服务表示,公司在其专业顾问的协助下,将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行动执行仲裁裁决。

同时,鑫苑服务的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进一步通知。

鑫苑服务此前公告称,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一间于2006年4月10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为鑫苑地产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鑫苑地产有限公司,一间于2006年1月2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及由鑫苑地产控股全资拥有,为我们的控股股东之一。

(图源:鑫苑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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