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根据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天宝食品已严重资不抵债。为争取天宝 食品重整成功,本着公平调整各方权益及股东与债权人共同分担损失 及重生成本的原则,从有利于天宝食品未来发展的角度出发,本重整 计划(草案)安排对天宝食品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范围
出资人指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天宝食品全体股东 (包括全部确权和未确权股东)。2023 年 10 月 23 日后至重整计划 (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因交易或非交易原 因导致出资人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 其股票的承继人及/或受让人。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
为引入投资人,防止天宝食品破产清算、原股东权益清零,同时 控制天宝食品重整后股本规模,避免每股净资产过低(低于 1 元), 且为早日实现重新上市目标,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所采取的措施包括 整体缩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同比例缩股
天宝食品现有总股本 766,480,153 股,天宝食品按照每 4 股缩为 1 股的方式进行缩股,缩股后,天宝食品总股本由 766,480,153 股缩 减至 191,620,038 股。
1
缩股后,对于天宝食品债权人对实控人黄作庆先生直接持有的、 通过大连承运间接持有的天宝食品股份享有第一顺位质押权的部分, 将根据天宝食品债权人及质押权人的申请以及相关法院的协助执行 通知书(裁定),让渡该部分质押股份登记给质押权人。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天宝食品账面可用于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 789,228,104.14 元, 天宝食品完成缩股后,以缩股后的总股本 191,620,038 为基数,按照 每 10 股转增 37 股的比例转增合计 708,994,140 股,总股本扩大至 900,614,178 股。
上述缩股、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登公司实际划转为准,不足 1 股按照 1 股调整。
(三)转增股票用途
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草案)规 定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1.引入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支付重整投资对价的形式,受让天宝食品以资 本公积转增方式形成的股票,并最终取得不低于转增后天宝食品 51% 的股本。
2.清偿债务
剩余转增股票将用于抵偿天宝食品债务,按照每家普通债权人需 以股抵债的具体债权金额,除以应分配给普通债权人的转增股票数量, 确定每股抵债金额,进而计算每家债权人抵债股票数量,具体抵偿方 式将根据重整投资情况确定。
2
因截止目前,管理人尚未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 议,无法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因此,在本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管理 人将在缩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完成后,视具体情况由管理人或管理 人授权的机构代持转增的股票,以顺利完成股权登记;待重整投资人 和债权人持股情况确定后,再由管理人及金州法院协助完成股权确权 登记。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 年 10 月 12 日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