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并发布了《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评估范围、方法流程和门槛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认定范围从银行拓展到保险领域,旨在识别出我国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对其进行差异化监管,以降低其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行业集中度较高。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国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29.2万亿元,是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大型保险集团规模大、结构和业务复杂性高、涉众面广,坚持稳健经营十分重要。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整体稳健性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办法》明确了参评保险公司范围,包括我国资产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保险集团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以及上一年度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机构。以2022年末总资产规模计算,A股5家上市险企以及港股部分公司均在评估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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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OTCFUND|000251)$

$工银金融地产混合C(OTCFUND|010696)$

《办法》设计了规模、关联度、资产变现和可替代性4个维度共13项二级评估指标,4个维度的权重分别为20%、30%、30%和20%。同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每两年根据参评保险公司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计算各家保险公司加权平均分数,得分达到或超过1000分的保险公司将被认定为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

2023年,保险行业全年NBV(保险净现值)保持双位数增长的确定性较高,在当前市场利率及权益市场均处于低位的情况下,资产端的改善有望带来估值修复机会。《办法》的发布有利于加强对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监管,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注重财务稳健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设,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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