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来说说这个上海呈帆的股权情况:

1.上海呈帆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吉林博弈投资有限公司认缴299990万元,约点99.9999%,而吉林省盛融汇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只认缴了10万元,但它却是实际控制人。

2.从企业公开信息可以穿透查询到吉林省盛融汇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是吉林国资和吉林、长春财政局控股。可以称是国资背景了。

二、再来说说通葡公司大股东违规担保的债权的背景情况:

1.2018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与嘉德公司签订一份《授信额度合同》,其中主要约定吉林银行向嘉德公司提供金额人民币11.27亿元的借款授信,授信使用期限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2月28日,并明确约定授信担保措施。根据前述授信合同,2018年12月29日吉林银行与嘉德公司签订三份《借款合同》共计贷款11.27亿元。同日,尹*、孙**与吉林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三份借款合同和授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如意公司、吉祥轩公司分别与吉林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授信合同提供保证担保,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7.77亿元。2018年12月29日,吉林银行与如意公司、吉祥轩公司分别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为授信合同及金额为7.77亿元的借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同日,被告嘉德公司与吉林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为授信合同及金额为2.5亿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18年12月29日,吉林银行与吉祥大酒店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吉祥大酒店以三处房产及对应的两宗土地为授信合同及2.5亿元、1亿元借款合同提供抵押担保。

2.2020年3月25日,吉林银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吉林分公司)签订《吉林银行2020年首批不良资产披露转让协议(5包)》,吉林银行将对嘉德公司的案涉债权及全部附属权利一并转让,并发布公告通知各义务人。

3.2020年6月16日,华融吉林分公司与原告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对嘉德公司的债权及全部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上海呈帆,并发联合公告通知各义务人立即向原告履行义务。嘉德公司仅偿还20万元本金,至起诉时尚欠付剩余借款,其他被告也未承担担保责任。



三、接着说说这个上海呈帆对债权的处置进展情况

1.上海呈帆针对从华融购买过来的债权发起了诉讼,并赢得了官司。大连中院的相关判决文书内容如下:

“8.判令原告对被告嘉德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通葡股份(证券代码600365)428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依法享有质权,并有权就质押股票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的价款在上述第二项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9.判令原告对被告吉祥大酒店抵押的三处房产依法享有......”

2.上海呈帆申请了大连中院对嘉德公司的股权进行冻结,并于今年9月1日因执行立案6个月到期进行了终本,相关信息大家可以自己参考一些大V的文章。

四、就以上公开信息我想向大家请教的问题,希望专业人士可以解惑一下:

1.为什么吉林GZ只认缴了10万元就可以成为上海呈帆的实控人,这种操作主要有什么用?

2.上海呈帆的主要业务就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债权包,从我们公众的想法来看,嘉德公司的债权处理很简单,只需要拍M它的股权就可以了。可为什么这个嘉德公司的股权拖了3年还没有能执行,其中是否存在利益关联或者利益输送?不管如何,终究都是要处理的,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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