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11月8日晚,獐子岛(002069.SZ,股价4.37元,市值31.08亿元)发布公告表示,截至该公告日(11月8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合计为10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达到披露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披露的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275起案件中,仅剩余1起涉诉金额为2.19万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根据案件结果影响四季度及本年度损益。

公告显示,本次披露的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275起案件,涉诉金额860.75万元。其中已判决及和解共162起,赔偿及和解金额518.18万元;尚未判决或和解113起,涉诉金额244.38万元。上述274起案件已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中计提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1月-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为12.81亿元,同比减少15.51%;1-9月归母净利润为0.25亿元,同比增长833.08%。

半年报显示,獐子岛属渔业行业,主要产品为海参、底播虾夷扇贝、海螺等。2023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支付和解款和判决赔偿款共计478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同比下降1385万元,降幅11%。

此前,因2016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对獐子岛相关责任主体做出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以獐子岛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獐子岛提起诉讼。截至2023年6月25日,公司所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诉讼时效期届满。

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日,共有967名投资者以公司为被告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大连中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合计13582.10万元;其中358起案件收到一审判决并已生效,涉及索赔金额合3712.14万元,一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2166.50万元(不含受理费);19起案件收到二审判决并已生效,涉及索赔金额合计3835.07万元,二审判决赔付金额合计1136.40万元(不含受理费);71起案件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申请,涉及索赔金额合计861.71万元;365起案件与原告达成和解,涉及索赔金额合计4558.55万元,和解金额合计1485.65万元;154起案件尚未判决、撤诉或和解,涉及索赔金额合计614.63万元。

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支付的和解款、判决赔偿款已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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