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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11月10日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在全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可以说,这是在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加快规划建设,国内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电价改革的又一重大决策,意义重大。此项改革将重塑煤电定位和定价。

根据通知,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

通知要求,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其中,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2024年至2025年多数地方为30%左右,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为50%左右。2026年起,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什么是容量电价?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容量电价类似于固定电话的“座机费”。简而言之,为了电网和电力供需平稳,必须保证一定的电容量。

我国当前的现状是,一方面,近年来国内新能源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煤电更好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另一方面,现行单一电量电价机制不能充分体现煤电的支撑调节价值。在现行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

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新增发电量约2000亿千瓦时,均占全国新增总量的三分之二左右。根据市场机构测算,未来几年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还将快速增长。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加充裕的调节能力。而这与现行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的现状相掣肘。

容量电价机制出台,就可以帮助煤电彻底转变盈利模式,促进煤电企业主动为新能源做好调峰调频,推动煤电从提供电力电量保障的主力电源逐步转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这意味着促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煤电功能再定位。并且,煤电的新定位意味着其盈利模式也要相应调整,从过去“发电维持经营”转换为“待命也可维持经营”。

另外,此次建立容量电价机制采取了明确预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为企业吃下“定心丸”,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机制平稳实施。

可以说,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 意味着重塑多年以来的煤电定位和定价,进而推进我国能源转型,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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