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因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被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今年7月,当事人主播在“松下电器旗舰店”直播间推销一款松下剃须刀时,与某飞某浦、某朗某博进行比较,称“某飞某浦,我们比他们便宜……拿我们家跟某朗某博比啊,我们家的切割转速都秒杀他们家”“某飞某浦跟我们都没有法比”等。经查实,主播在直播间讲述的某飞某浦、某朗某博分别是飞利浦、博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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