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计算机行业动态报告:入表是数据资产化前提,万亿市场乘风起

1、《指导意见》与《暂行规定》的公布是数据要素市场制度逐步健全的重要标志,是财会视角对企业数据资产化落地,为数据资产交易和资产化落地奠定重要基础。

2、数据要素制度的持续完善,推动数据资产化服务需求加速落地,利好数据资产整理、数据资产评估和数据资产确权服务需求释放。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即从24年开始,明确数据资源可入表,适用于现行会计准则,数据资产入表将帮助企业实现价值管理的新飞跃,可增加资产规模、降低企业负债率;可增加研发资本化、降低研发投入一次性摊销压力;可增加营业收入,提高企业利润;可提升企业价值,创造社会财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印发《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明确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当前数据资产市场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市场法相对较难落地,因而成本法和收益法落地概率更大。此外,对于自用数据资产为主的公司成本法相对可以较好的遵循配比原则,属于价值转换,也是;对于外部出售数据资产为主的公司,后续价值计量以收益法进行,则可以更好的体现被定为“存货”或“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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