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国机汽车(SH600335)$ 持有国机智骏40%股份,国机集团(含国机汽车、国机资本、中国电研、中国机械国际合作)合计持有国机智骏67%。
一、历史事件:
2023年10月20日至21日,《深圳市考察组赴我市调研深赣企业合作工作》,“考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围绕盘活赣州整车企业产能和赋能等事宜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探讨深赣合作的应用模式和场景”。
2023年10月28日,赣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了《赣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
11月1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通知》,通知提及“推进国机智骏重组整合”。
二、关于破产
11月30日,国机智骏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国机智骏”)被债权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赣州中院”)申请对国机智骏进行破产审查,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立案号(2023)赣07破申11号。
1、债权人赣州市章贡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地方国资。如果没有综合研究,该债权人不会提出破产申请。
2、“破申”: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也就是,只有“重整”、“破产清算”,两种结果),事实上,由于整车生产资质的特殊性,法院不会直接裁定“破产清算”,此次必然是“重整”。
3、国机智骏:总资产15.5亿,总负债16.6亿,肯定是资不抵债。而且,总资产中包括整车生产资质以及其他无形资产,剩余实际资产可能约8亿,如果此时破产清算,清偿率肯定不足50%。这也是不会直接破产清算的原因。
4、破产重组与普通重组的差异:
主导方不同:普通重组是由股东所主导,自愿原则,而破产重组由债权人所主导,法院裁定。
时间限制。《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也就是,最多九个月,重组不成功就要破产清算。
重整计划表决方式:《破产法》“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国机智骏负债16.6亿,5.5亿债权即可否定重组方案。国机汽车2023年半年报显示“应收账款”4.37亿,预付款项0.29亿。此外,持股17%的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是财务公司,大概率会有借款给国机智骏。因此,大胆推测,国机集团具备否决重整计划的能力。
三、关于未来
地方国资敢于提出“破申”,大概率是有预案的,不然谁也不敢保证9个月内有个重整计划。这个重整计划,可能在2023年10月28日之前就有了眉目。结合11月的行情,大概率这就是我们寻找的国机汽车上涨的原因。
至于未来,大胆推测,国机智骏的破产重组可能像力帆股份2020年6月29日的破产重组。
“7510”计划配套资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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