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2月7日,城光节能(832616)近日发布公告,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光节能”、“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城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城光”)股东会于2023年12月6日作出决议,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99,162.31元(经审计)为基数,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9,162.31元,其中城光节能占比75%,应收现金股利299,371.73元,厦门城光另一自然人股东刘汉东占比25%,应收现金股利99,790.58元,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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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光为城光节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所得分红款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无影响。

挖贝网资料显示,城光节能是综合节能减排服务行业服务提供商,以EMC和节能产品销售、能效托管、分布式能源站投资经营、以智慧共杆为载体开展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为客户提供涵盖技术研发、咨询设计、节能系统集成、智慧城市项目管理、投资运营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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