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让人感到非常的奇怪:一、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海药共同投次设立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其中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占有66%股份,海南海药占33%股份。按常理来讲盐城海药烽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应该在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控制之下。就算是经营不善,为什么要求海南海药赔偿自己的投资总额?
二、海南海药与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应该是风险共担,互利共赢,完全是两家企业的企业行为,可是为什么刘悉承与自已的老婆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2023-12-10 15:43:25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由于海南海药与兴业资产就远期受让合同的效力存在争议,兴业资产将海南海药、刘悉承、邱晓微告上了法庭,请求判令海南海药向兴业资产支付本金1.93亿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海南海药不愿意受让兴业资产的股份,明显是投标的标的不值那么多钱,所以以受让合同效力为由,拒绝履行协议。但问题是刘悉承,又在里面扮演了什么角色?他又为什么提供不可撤消连带责任?而且还把自己的老婆也给牵连进去。明显这种合同,并不合规。兴业资产明显知道有一定的风险,所以让刘悉承签订了《保证合同》,但为什么明知有风险而为之,刘悉承自己为什么宁愿一起搭上老婆一起,去为上市公司海南海药承担那么大的责任?这里面肯定有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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