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被描述为零和游戏,这是因为期权市场中多头(买方)和空头(卖方)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对立的。买方通过支付权利金购买期权合约,期望在未来获得利润;而卖方则在期权合约中承担潜在的风险,期望通过权利金收入获得稳定的收益。

 

期权买卖双方在交易合约上形成博弈,多头的潜在收益是有限的,因为他们支付了权利金,而空头的潜在损失也是有限的,因为他们的最大损失是权利金。这种有限性使得期权交易的总体收益和损失相互抵消,形成零和游戏。

 

但期权本身不是零和博弈的工具,期权更多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

 

一般来说,大众和企业在期权交易中单方向卖出期权(裸卖,即不持有相应头寸进行对冲)是很严谨的。因为卖方的风险是不确定的,可能面临巨大的损失,而且裸卖期权的潜在亏损是不受限制的。相反,多数投资者更倾向于通过买入期权来控制风险,因为他们支付权利金后,最多只能损失这个有限的金额。

 

期权作为风险转移工具的起源

 

通过回顾期权的历史,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期权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的概念。

 

在1872年,罗素·塞奇(Russell Sage)将场外看跌和看涨期权引入美国。然而,当时买卖双方的匹配是一个费力的手工过程,需要与操纵者进行斗争。

 

随后,出现了"buckets shops",在这些地方,交易员可以押注股票价格的变动而无需持有实际股票。这种行为被认为是非法的,这使得期权被视为零和游戏并不是一个好的信号。

 

这些"buckets shops"的活动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最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场外期权市场进行了一些监管。

 

直到20世纪70年代,当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在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大幅下跌后决定建立一家正式的机构,期权市场才开始增长。1973年,CBOE开设了看涨期权合同,而看跌期权合同则在4年后推出。

 

新交易所由那些在期货市场具有丰富经验的人经营,这意味着期权不仅可以被用作投机工具,还可以用作风险转移工具。随着市场对可替代金融产品的信心不断增强,金融界认为期权的增加不仅是一种交易工具,还是一种可替代的金融产品和风险转移工具。

 

"风险转移"是指将潜在的损失转移给另一方以进行价值交换,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一个需要被考虑的因素。这类似于保险合同,其中保险公司为潜在的财务损失提供保险,不是基于实际损失经验,而是基于损失的潜在可能性。

 

期权运作的方式与此类似。我们支付或获得权利金,以保护价值,将利润固定在一定水平上,或者根据当前或未来的市场情绪增加收入。

 

保险公司扮演相反的一方,而期权清算公司(OCC)则充当期权卖方。OCC创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并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有序性和高效性。

 

执行期权时,合同的条款和交易结果会被遵循。如果期权到期时毫无价值,购买方将从所提供的保护中受益。如果合同与市场走势相反,可以在到期前进行交易,以获取有限的收益或损失。

 

综合而言,期权作为风险转移工具的性质使其摆脱了零和游戏的局限,其优势在于为输赢双方提供了绝对的优势。

 

期权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命题,无论它们是如何被利用的,都能够提供内在价值和真实价值。

 

更多期权知识来源:期权酱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