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买家是看上那4家公司了?利用这4家的厂房 设备再继续生产?再者 为什么要高于10日的拍卖价拍下?这不是违背常理吗?难道喜欢出高价钱的?价格低的就不要?再次 银行为什么没有降低价格拍卖?第一次流拍,第二次就应该降低价格 而第二次却没降?这些都说明了什么问题?可以这么说 这是不是银行为了配合某方面的行动?!还有买方是要用这4个资产再抵押给银行来获得贷款?这样这4个资产的债权又回到了银行?这不是脱裤子吗?银行可以这么干吗?
2024-07-20 04:32:5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还有第二次拍卖是高于第一次拍卖价格的,银行把第二次拍卖价格定高是为了怕有人拍下吗?

有人说是银行自己拍下的,这么做只是时间到了,银行是为了走了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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