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房产12月27日讯,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鑫苑服务,1895.HK)发布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公告中,鑫苑服务表示,此前10月16日公告,10月13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颁布最终且具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据此,鑫苑中国有责任向鑫苑科技及鑫苑服务支付所蒙受损失以及所产生成本及开支,而鑫苑中国须向鑫苑服务集团转让若干非现金资产,以偿付该等责任。

10月31日,鑫苑中国向鑫苑服务转让于承租人各方拥有100%权益的北京鑫苑弘晟的全部权益,藉以结清部分的仲裁裁决。

进行股权转让前,承租人曾与出租人(鑫苑地产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该等协议。据此,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租赁物业,为出租人营运有关项目,并与出租人分占该等项目所产生收入。

自10月31日(承租人成为鑫苑服务附属公司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承租人已付或将付出租人租金总额人民币337万元

资料显示,承租人各为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及鑫苑服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营销服务、资讯服务、客户零售服务及商业房地产营运管理服务等。包括河南鑫苑优晟、河南鑫苑弘晟、广州鑫苑及湖南盈怀。

出租人包括各为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发展、营运及咨询。于公告日期,出租人各自由鑫苑地产控股间接全资拥有。具体包括郑州嘉晟、广州黄龙、郑州鑫振麟、荥阳鑫苑及长沙鑫苑。

此外,应鑫苑服务要求,该公司股份自2022年11月16日上午9时正起已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达成联交所发布的复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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