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民营  |  150-500人  |  新能源 原材料和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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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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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介绍

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发瑞新能源)于2022年12月12日成立,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与钠离子电池碳基负极材料及硅基负极材料的产品研发、技术服务与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专业化公司,产品涉及人造石墨负极、天然石墨负极、硅碳负极及硬碳负极等,产品性能以高能量密度、快充、长循环为主要方向。公司以“成就客户、合作共赢”为发展主题,愿长期为用户与合作伙伴提供优质的服务,高性能的产品,以期满足新老用户各方面的产品需求。

建设规模:
预征总用地450亩,总投资50亿元,年产能40万吨电池应用级负极材料。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约224亩,投资2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8亿元,流动资金约6亿元,达产后实现年产20万吨负极材料;二期约226亩,投资26亿元,达产后实现年产20万吨负极材料。
产品类别:人造石墨、天然石墨、硅基材料、硬碳类材料
产品应用:
作为电芯负极材料: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应用型3C产品电池;
作为石墨类特种材料:可用于模具、板材、异形件、轴承、预配阳极、石墨烯及石墨电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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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衢发瑞2028年年底前完成股权上市--否则回购按照投资本金及按年化单利8%计算

摘要—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关于合作增资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新浪财经2023-06-16 02:21

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子公司浙江新湖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智造)拟与衢州绿石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绿石衢州神工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神工三号基金和衢州融本源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本源等合作增资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发瑞目标公司合计新增注册资本19,734万元增资完成后新湖智造合计认缴目标公司7,367万元注册资本占其注册资本的32.41%对应投资金额22,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1交易推进进程中可能存在其他因素会影响交易的最终完成2衢发瑞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项目进展经营业绩投资收益均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签字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合作增资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对外投资概述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子公司新湖智造拟与衢州绿石神工三号基金和融本源等合作增资衢发瑞合计新增注册资本19,734万元增资完成后新湖智造合计认缴目标公司7,367万元注册资本占其注册资本的32.41%对应投资金额22,100万元

2交易目的和原因本次投资系利用衢州新材料产业集聚优势布局新能源电池产业链项目达产后有助于公司向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合作方一公司衢州绿石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A2CGL5R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凯旋南路6号1幢A-119室

认缴规模350,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市工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7.13%42.84%0.03%

衢州绿石系新成立合伙企业暂无财务数据

合作方二衢州神工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621KF85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1-3室

认缴规模2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翱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人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新能瑞源宁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宁波越商投资有限公司金晓彬徐立俊张勇罗堂松浙江日新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翱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41.96%24.96%13.14%6.99%3.85%3.50%3.50%2.10%0.004%

神工三号系新成立合伙企业暂无财务数据

合作方三衢州融本源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8Q5RA55

成立时间2023年2月22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711幢2单元301-5室

认缴规模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健雄

主要股东融本源系衢发瑞管理层团队持股平台目前出资结构为陈健雄徐光明分别认缴出资70%30%

融本源系新成立合伙企业暂无财务数据

以上合作方及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衢州市衢发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MAC61JYD48

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2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业智路5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夏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主要投资项目

电池负极材料是新能源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衢发瑞将利用衢州新材料产业聚集优势在衢州市智造新城征用土地450亩达产后形成年产40 万吨新型高性能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目前衢发瑞已竞得项目首期用地约224亩预计一期项目将于年内建设完成并投产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新湖智造衢州绿石神工三号基金融本源以上合称各股东及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管理层代表

投资概况

1各方协商同意以共计人民币57,000万元的增资款增资目标公司对应目标公司19,73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基于融本源系目标公司管理层持股平台各股东同意对其以股权激励价格认购本次增资即以1元/每元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本次增资新湖智造本次增资与之前已认缴部分合并计算均价为3元/每元注册资本除新湖智造融本源外的其余股东本次认购价格为3元/每元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支付方式及出资期限各股东于本次交易工商登记日后方进行增资款的缴付各股东对目标公司的出资根据目标公司资金需求分期同比例同步出资

3违约责任各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每迟延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的增资款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目标公司支付违约金

目标公司架构

1目标公司设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审议一般事项经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审议重大事项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

2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新湖智造提名2名衢州绿石提名1名神工三号基金提名1名融本源提名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其中总经理由陈健雄担任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由新湖智造提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

其他重要条款

1限制股权转让在以下条件满足前未经衢州绿石同意创始股东新湖智造神工三号基金融本源统称为创始股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公司股权衢州绿石让利部分股权已退出且获得足额价款创始股东回购义务未触发或回购义务虽触发但创始股东已支付足额回购款

2优先清算权如目标公司发生清算解散或者关闭等法定清算事由时就可分配清算财产及/或售出对价按照下述分配方案及优先顺序进行分配依法支付可分配清算财产需要优先支付的费用及款项向衢州绿石支付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应投资本金加上该投资本金按照年利率8%逐日累计且按年单利计算的利息向除衢州绿石以外的其他股东支付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对应投资本金加上该投资本金按照年利率8%逐日累计且按年单利计算的利息剩余的可分配财产应在全体股东中按比例进行分配

3让利退出安排衢州绿石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50%为让利部分让利部分股权让利部分股权的退出安排如下若政策考核目标2025年底目标公司完成10万吨产能建设并投产并通过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考核并出具通过考核的书面确认结果完成则在2027年底前让利回购权行使期限创始股东有权回购让利部分股权回购价格按照股权对应投资本金及按年化单利5%计算的利息之和若政策考核目标已完成但让利回购权行使期限内衢州绿石未实现让利部分股权的全部退出衢州绿石有权在期限届满后强制要求创始股东回购让利部分股权的剩余未退出部分回购价格按照剩余未退出部分投资本金及按年化单利8%计算的利息之和

4回购权

1考核目标对应的回购权

如目标公司未能完成政策考核目标则衢州绿石有权要求创始股东回购衢州绿石届时所持有股权的50%部分回购价格按照对应投资本金及按年化单利8%计算的利息之和

2公司IPO及违约事项对应的回购权

发生下列第项任一情形衢州绿石有权要求创始股东按比例回购衢州绿石持有的全部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在2028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股权上市或退出目标公司和/或任一创始股东严重违反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承诺义务且在衢州绿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整改的90日内仍未整改的目标公司申报合格IPO后因任何原因被相关监管机构决定终止审查或公司主动撤回申报材料但目标公司撤回申报材料或终止审查后又于2028年12月31日前重新完成合格IPO申报的不视为触发本条

3回购权的违约责任及担保

如创始股东未按约定支付上述回购价款则每逾期一日按应支付金额之万分之三向衢州绿石支付违约金

本公司作为新湖智造的股东对新湖智造的上述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5股权激励回购

1鉴于本次管理层持股平台融本源入股价格低于其他增资方系对目标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基于管理层持股平台完成业绩承诺目标2025年目标公司新型高性能负极材料销售量达到10万吨为前提

如管理层团队未完成业绩承诺则融本源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按以下约定执行如目标公司2025年实现的销量达到业绩承诺的40%以上含本数但未达到80%的则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除融本源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权按1元/出资额的价格或届时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孰低的价格回购激励股具体回购比例为1-实现销量/承诺销量如目标公司2025年的实现销量未达到业绩承诺的40%的则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除融本源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权按1元/出资额的价格或届时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孰低的价格回购全部激励股本协议各股东有权优先于目标公司行使回购权行使回购权的股东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则其可行使的回购权按本协议签署时各股东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或该等股东届时达成一致的其他比例进行分配

2最低服务年限

管理层团队应确保在目标公司的服务期限至少不低于8年最低服务年限如管理层团队任一成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离职的则按每人每提前离职1年按50万元的标准向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目标公司或衢州绿石均有权向其提出赔偿请求此外如陈健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离职的目标公司或除融本源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权按照1元/出资额或届时目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中孰低的价格回购陈健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激励股

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1协议经各方签署盖章后于签署日生效

2本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本协议各方共同以书面协议解除并确定解除生效时间

2任何下列情形发生时衢州绿石有权提前要求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其他各方在任何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或保证存在重大不真实的或有重大遗漏或本协议其他各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约定承诺义务并经衢州投资方发出书面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未能予以纠正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池负极材料是新能源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衢发瑞将利用衢州新材料产业聚集优势在衢州市智造新城征用土地450亩达产后形成年产40 万吨新型高性能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目前衢发瑞已竞得项目首期用地约224亩项目顺利达产将有助于公司向高端制造业转型升级

本次投资完成后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湖智造的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详见本公告4

本次投资规模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共同增资衢发瑞交易推进进程中可能存在其他因素会影响交易的最终完成衢发瑞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周期变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项目进展经营业绩投资收益均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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