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月4日,玖隆再生(832718)近日发布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部分自有未抵押的毛瓶生产线及其他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万元,初始租赁期限为18个月。本次融资租赁合作的具体条件与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控制人唐国明、子公司湖北玖隆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力赛柯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在融资租赁业务项下应向永赢租赁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全部届满之日起两年。前述担保事项已完成其内部决策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湖北玖隆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唐国明与永赢租赁按照本次审议结果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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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手方永赢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湖北玖隆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和力赛柯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国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担保不支付任何费用,为公司单方面获取利益的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中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及披露。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最近12个月累计出售的资产金额均没有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204(号),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522,672,680.99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36,893,012.56元。本次融资金额人民币7,000,000元,对应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8,98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72%,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34%,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储备资金,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该业务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挖贝网资料显示,玖隆再生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再生聚酯PET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再生HDPE的生产、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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