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配储发展的关键不在于时长、比例,而是建立起相应的成本疏导途径,目前,新型储能收益普遍不足。一方面,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和商业模式不成熟,其技术优势无法通过电力市场充分发挥价值,可以实际参与交易的品种仍然有限,导致储能项目盈利困难。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已有多地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但国家层面统一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政策尚未出台。同时,新型储能建设运行成本不能通过输配电价疏导,成本多由新能源电站单一主体“买单”。有业内人士指出,华能在山东的储能项目,56%的收入来自新能源项目的租赁,即靠租金维持储能电站的生存,这同时意味着新能源项目要付出大量的租用储能电站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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