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SH)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管理架构,统筹协调公司整体资源,提高整体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海港航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海港航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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