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1月18日,蓝斯股份(430491)发公告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选举林升元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52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5.61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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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林升元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52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5.61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曾宪洪为公司分管(供应链)的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11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4.487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谢清为公司其他职务,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江玮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苏昱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选举陈承佳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2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2.58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月16日审议并通过:选举林雅晴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系公司正常换届,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303.01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挖贝网资料显示,蓝斯股份创立于2006年,是全国领先的智慧交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服务商,先后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制造隐形冠军企业、福建省科技进步奖、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厦门市三高企业、“2016-2020年中国智能公交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等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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