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23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23日消息,北京中兴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控股)被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指出,中兴通控股作为北京中兴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科)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于2023年9月13日、14日、18日,累计买入“中兴通科”179.88万股,成交金额380.83万元;2023年12月1日、4日,累计卖出“中兴通科”13.55万股,成交金额35.69万元。
北京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中兴通控股上述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七十二条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兴通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表示,中兴通控股及相关责任人应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中兴通科是税务信息化业务建模、产品研发、生产、集成、销售及服务提供商。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015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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