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CCER交易正式开启,关注低碳新机遇

    事件:1月22日上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在北京启动,它与2021年7月启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目前交易主要针对4大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开放,分别包括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的参与领域。

二、热点解读

1、CCER是指经国家发改委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能够产生CCER的项目主要包括光伏、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减排项目。CCER重启将使得我国碳市场建设日趋完善,将与全国碳配额交易市场一道,成为中国落实气候承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最重要的政策工具,看好风、光、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类CCER项目对发电企业营收的增厚效果。

从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到2023年7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到2023年10月发布首批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2024年1月22日,CCER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正式启动,减碳增量价值开始体现。我国碳市场前景广阔,全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具有很大潜力,相关工作如火如荼推进,将带动CCER及其他各类碳资产的交易活跃度提升,助力“双碳”目标的顺利实现。下一阶段可重点关注CCER覆盖行业范围和进度,看好CCER涉及领域,如环境监测、林业碳汇、垃圾焚烧等。

林业、垃圾焚烧、海风板块有望重点受益CCER发展。1)林业方面,林业碳汇是低成本、高效率产生CCER的重要方式(森林每生长1m³生物量,平均吸收1.83吨CO2),园林企业有望重点受益国内林业碳汇项目建设需求增加及园林运营类项目产生的碳汇收益。2)垃圾焚烧,据机构测算,CCER可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每年每万吨生活垃圾处置带来额外约15万元收入。3)海风方面,据机构测算,若海上风电龙头公司积极申请CCER,则每年每MW海风装机量可带来额外4-5万元CCER相关收入。CCER作为我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远期发展空间广阔,重点关注:1)林业资源持有方及合作开发方;2)垃圾焚烧

企业;3)海风运营商。

方法学由申请备案变为统一征集遴选,动态更新&择优发布,保障CCER供给端项目价值,建议关注首批方法学涉及项目碳价值增量收益兑现。首批CCER项目方法学涵盖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类项目。经测算,1)林业碳汇:造林一亩碳汇量每年约0.5-1.0吨,40元/吨CCER价格下每亩增收20~40元/年;2)海上风电:度电减碳0.51kg,40元/吨CCER价格下,度电增收0.020元;3)光热发电:度电减碳0.64kg,40元/吨CCER价格下,度电增收0.026元。

长期看,多重驱动力助推碳市场量价齐升。全国碳市场预计扩容释放需求,建议关注固碳需求释放&碳价值兑现。

1)供给:存量供应稀缺,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保障供给有序释放。2013-2017年全国CCER减排量备案总计约5000多万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使用约3273万吨CCER用于配额清缴抵销,叠加试点碳市场的使用,当前实际供应稀缺。管理办法强化供给侧约束&严格管理监督,保障供给有序释放,方法学后续有望常态化审批。

2)需求:初期需求上限2.25亿吨/年,碳市场扩容将带动CCER需求进一步释放。据机构测算,碳市场初期纳入电力行业CCER需求量上限为2.25亿吨/年,待八大行业全部纳入全国碳市场后,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80亿吨二氧化碳,长期CCER需求上限有望扩容至4亿吨/年。近期钢铁、石化、建材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工作加速,碳市场预计向水泥、钢铁、铝等欧洲碳关税覆盖的非电领域扩容。

3)价格:从项目申请到减排量交易需一定时间,预计短期CCER供不应求价格上行。长期供给侧约束有助于平衡供需,维持合理价格区间。

    对标欧盟,国内碳交易市场总体发展方向相似,总量递减速度预计超海外碳价长期提升,远期发展空间广阔。复盘欧盟碳市场演变,总量控制和MSR机制为碳价平衡关键,国内市场发展方向相似,已具备两大核心机制雏形。当前我国碳价远低于海外,双碳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预计我国碳排放总量递减速度拟超海外,总量收紧驱动碳配额价格长期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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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中和ETF(159790)及其联接基金(013605/013606)

碳中和ETF跟踪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指数代码:000977.CSI,指数简称:内地低碳)从沪深A股中挑选日均总市值较高的50只低碳经济主题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以反映低碳经济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走势。

$碳中和ETF(SZ159790)$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3605)$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3606)$

2、新能源ETF基金(516850)及其联接基金(017571/01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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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ETF华夏(SH516850)$

$华夏中证新能源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7571)$

$华夏中证新能源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7572)$

3、绿电ETF(562550)及其联接基金(018735/018734)

绿电ETF跟踪中证绿色电力指数(指数代码:931897.CSI,简称:绿色电力)选取业务涉及光伏发电、风电、水电等绿色电力领域的50只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绿色电力领域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绿电ETF(SH562550)$
$华夏中证绿色电力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8735)$

$华夏中证绿色电力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8734)$

4、新材料50ETF(516710)及其联接基金(014431/014432)

新材料50ETF跟踪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指数代码:H30597.CSI,简称:新材料)从沪深市场中选取50只业务涉及先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无机非金属等基础材料以及关键战略材料等新材料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新材料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新材料50ETF(SH516710)$

$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4431)$

$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4432)$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国盛证券、Wind,截至2024.1.23,本产品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以上基金属于指数基金,存在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标的指数波动、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等主要风险,其联接基金存在联接基金风险、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ETF业绩差异的风险等特有风险,且市场或相关产品历史表现不代表未来。申购:A类基金申购时,一次性收取申购费,无销售服务费;C类无申购费,但收取销售服务费。二者因费用收取、成立时间可能不同等,长期业绩表现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请详阅产品定期报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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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ETF联接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目标ETF投资比例,基金净值可能会随目标ETF的净值波动而波动,目标ETF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ETF联接基金的风险。ETF联接基金的特定风险还包括:跟踪偏离风险、与目标ETF业绩差异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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