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1月25日,中骏商管智慧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就两项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了以下两项普通决议案: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商业物业管理及运营服务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批准、确认及追认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六年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总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于股东特别大会之日,中骏商管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为19.35亿港元,分为19.35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其中,中骏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乐景环球有限公司持有7.44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38.47%。根据上市规则,乐景环球有限公司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了投票。

除乐景环球有限公司外,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其他股东根据上市规则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因此,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的股份总数为11.91亿股股份,相当于股东特别大会之日的股份总数约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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